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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收入的判定



香港公司收入的判定

香港公司牵涉的税种主要只有利得税、物业税、薪俸税,而利得税的交税税基=香港公司收入-香港公司支出,那么如何确定香港公司收入和支出,就成了今后作核数师报税审计时大家比较关心的事了,下面会以两部分陆续介绍香港公司收入和支出的判定,供大家参考。

收入------对于公司而言,一般所有收入都会被当作是该公司赚取的钱而来计算利得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收入是可以扣除出来而不需要用来计算利得税的,从而合法的降低税务责任。     
一、资本利润以及经营运作收入的区别
香港和世界上很多地方一样,对于资本收入的利润并不需要计算在利得税交税收入中,但也有可能被列入另一项收益的税务范围之内。这主要是看该公司从事何种行业。例如:一个物业买卖的收入对于地产公司来说当然属于一个收益范围内。但是对于从事其他行业的公司,只要这个买卖物业的动作不是经常性发生就不被看作是一个经营性动作,这项收入可以不当作收益来计算利得税。

二、其他不在徵税范围内的利润:
1、应交利得税的公司派发的股息
2、付或拨入服务公司或信托的款项

3、与该项收入有关的利得税已通过其他认识徵收过

4、储蓄券的利息
5、股份借贷安排下的若干补偿付款

6、股份借贷安排所得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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