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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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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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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离岸产品



平安银行离岸产品
我行离岸产品涵盖了离岸贸易融资、离岸贷款、离岸存款、支付结算等丰富内容。


离岸贸易融资

离岸贴现
离岸贴现是指,我行买入离岸客户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或承兑电报,扣除未到期利息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客户的在途资金融通。

离岸福费廷
离岸福费廷业务是指,我行无追索权地买断离岸客户出口信用证项下已经证实的承兑电报的在途资金融通。

离岸无不符点出口押汇
离岸无不符点出口押汇是指,我行以信用证项下离岸客户提交无不符点单据做抵押,对客户提供的在途资金融通。

离岸代付
离岸代付业务是指,我行离岸业务部收到代付委托行的SWIFT加押委托付款电报后,按委托指示要求对指定收款银行/收款人付款,委托行在指定到期日按约定利率(标准)连本带息偿还给离岸部的一项金融服务。

出口双保理离在岸联动模式
出口双保理业务离在岸联动模式是指,针对离在岸出口业务,在进口保理商为境外买家核定的买方信用额度内,我行为离岸客户办理非融资性出口双保理业务;同时,我行在岸经办行为在岸客户核定保理融资额度,在保理融资额度内,根据第二阶段受让的应收账款,在岸经办行向在岸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保理融资的方式可以是预支价金,也可以是保理授信。


离岸贷款

离岸一般流动资金贷款
离岸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为离岸客户提供的除银团贷款和贸易融资之外的各项风险资产业务和或有资产业务。

境内银行备用信用证担保离岸授信
境内银行备用信用证担保离岸授信业务是指,我行总行离岸业务部收到我行在岸分行或在我行有同业授信额度的银行开来的、以离岸部为受益人的融资性备用信用证后,给予该备用信用证指定被担保人金额不超过备用信用证金额的授信额度或贷款的业务。

离岸银团贷款
离岸国际银团贷款是指,由我行牵头或参与的以离岸客户为借款人的国际银团贷款。


离岸存款

离岸存款
根据存款的性质与计息范围不同,离岸存款可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三种存款模式。定期存款包括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四个档次。


离岸支付结算

离岸汇出汇款
离岸汇出汇款是指,我行按照离岸客户(汇款人)的指示,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离岸外汇款项支付给指定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离岸汇入汇款
离岸汇入汇款是指,我行收到汇出行发来的客户汇款函电和账户行的贷记通知或收款人提示的汇票,将一定款项解付给离岸客户(指定收款人)的结算业务。

离岸进口开证
离岸进口开证是指,我行根据离岸客户(即信用证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在其足额缴纳我行要求比例的保证金后或我行扣减其相关授信额度后,对其指定人(即信用证受益人)开出的只要受益人提交相符单据即承付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离岸信用证承兑
信用证承兑是指承诺兑付,是我行承诺将来在信用证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系统内离岸背对背信用证
系统内离岸背对背信用证是指,我行离岸业务部根据离岸客户的申请,以我行在岸分行开出的、以客户作为受益人的、条款符合我行要求的信用证(母证)的收款权益作为质物为客户开出的条款与母证相似的新的信用证(子证)。客户既是母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也是子证的申请人。

系统外离岸背对背信用证
系统外离岸背对背信用证是指,我行根据离岸客户的申请,以中国境内的其他银行开来的、以客户作为受益人的、条款符合我行要求的信用证(母证)的收款权益为基础为客户开出的条款与母证一致的新的信用证(子证)。客户既是母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也是子证的申请人。

离岸保函
离岸保函业务是指,我行根据离岸客户的申请,向其指定的受益人担保,对其与申请人某项交易中的某项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做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这里所指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

离岸转让信用证
离岸转让信用证是指,我行应离岸客户(转让申请人)的要求,将以该客户作为受益人(第一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二受益人的业务。转开出的信用证叫转让信用证。

离岸信用证通知
离岸信用证通知是指,我行在收到以我行离岸客户作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或相关修改后,通知给受益人的业务。

离岸信用证议付
离岸信用证议付是指,我行离岸业务部接受作为信用证受益人的我行离岸客户的委托,对其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审核,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在收款后对受益人解付的业务。

离岸款项让渡
离岸款项让渡业务是指,我行根据离岸客户(信用证受益人、让渡人)的书面授权,在收到其经由我行交单的信用证款项后将部分收妥款项直接支付给其指定受让人的业务。

离岸跟单托收
离岸跟单托收是指,我行接受离岸客户即出口商的委托,在收到其提交的有关单据后,将单据寄交给进口商(付款人)银行即代收行,由代收行提示付款人付款的业务。

离岸光票托收
离岸光票托收是指,我行接受作为持票人的离岸客户(收款人)的委托,将其提交的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直接或通过代理行寄给付款银行提示付款,并在收到付款行的款项后对收款人解付的业务。

离岸进口代收
离岸进口代收业务是指,我行作为代收行在收到收款人经由托收行寄来的单据后,向作为指定付款人的离岸客户(付款人)提示单据,要求其付款的业务。

离岸业务其它

离岸网银
离岸网银是指,我行专为离岸客户设计并供其使用的企业网上银行。

离岸外汇买卖
离岸外汇买卖是指,离岸客户将其所开账号的不同币别进行互相兑换的业务。该交易作为收付结算的辅助手段,不支持炒汇、投资。

离岸账户资金监管
离岸账户资金监管是指,我行为同业提供的境外资金监管服务。

离岸账户证明
离岸账户证明是指,我行根据离岸客户的书面要求和授权,为客户出具的披露其账户相关内容的书面文件,披露的内容仅限于申请人授权披露的范围。

离岸外汇存款质押在岸授信
离岸外汇存款质押在岸授信业务是指,我行在岸客户以其境外关联公司在我行离岸账户上的外汇存款做质押,向分行申请的在岸授信业务。在该项业务中,离岸客户为出质人,在岸客户为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分行为贷款人和质押权人,总行离岸业务部为存款行并负责质押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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